1、我國塔吊出租行業的宏觀管理不統一,宏觀調控力不足,會輕易發生相互摩擦等負面現象,政策上很難統一,阻礙了中國塔吊租賃業的健康、快速發展。因此,建議加強中國各級租賃行業協會的建設,與政府主管部門密切聯系,成為有權協調、指導、溝通和服務塔吊租賃業務管理的行業組織。
2、缺乏相關法規的保護,塔吊租賃業不可能長期存在。在無序可循環的環境中,無法充分滿足塔吊租賃業的發展需求,不能進行塔吊租賃業。租賃合同當事人沒有統一的行為規范,租賃合同的合法權益難以有效保障,阻礙了我國塔吊租賃業的正常運營和健康發展。建議進一步確立和切實執行我國租賃業的法律、法規和行業標準。
3、缺乏政策支持。我國長期將融資租賃視為貸款,稅收上視為一般商業行為,通常來說銀行不接受租賃業的抵押貸款和銀行信用擔保,保險業也不參與租賃業保險,這也成為塔租賃市場正常發展的障礙。
4 、經常會有承租方拖欠租賃費用,塔吊出租方資金周困難,從而陷入經濟困境,難以運行下去。建議大力加強租賃業招募、誠信建設,使用現代化的規制手段,增強承租人、承租人的法制意識,進一步優化租賃業環境。
塔吊租賃塔吊出租行業在我國存在時間并不久,因此在發展中存在很多問題,機遇和挑戰都存在,有發展的需要和背景,如何培育和發展,需要整個行業的共同努力和政策的支持。